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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6-10-31 15:21)    点击:637

 “这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

  ——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刘俊材

  他是一名富有爱心的援助律师,放弃本是待遇优厚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只身来到青藏高原偏避县温暖贫弱者,高举正义之旗;他坚持把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推动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他又是一名白血病患儿的慈父,在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面对病床上爱子年轻的生命、面临白血病吞噬时的深情呼救,他却那么的无助,更多时候他是带着牵挂与愧疚,毅然坚持着自己所谓的法援事业,他的事迹为援助地和所在家乡电视、报纸等媒体争相报道。

  他的一桩桩、一件件坚守法治,热心为民的事迹打动着一个个心灵,他的事迹感召世人。他先后荣获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政法委授予的“优秀政府法律顾问”荣誉称号、青海省司法厅授予的“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连续两年荣获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的“优秀律师”荣誉证书。

  ……

  他就是刘俊材,将法律援助视为自己一生的无悔选择和孜孜追求。

  牢记援助宗旨 恪守职业理念

  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间,刘俊材放弃收入丰厚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倾其所有,不计报酬,参加司法部、团中央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到青藏高原的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和海拔3750米高的泽库县专门为条件艰苦的困难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来之前就听说那地方因缺少专职律师,泽库甚至是没有律师的县,导致一些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迟迟没有打开局面,老百姓遇到此类问题只能选择其他途径。”谈起当初为何要选择条件最为艰苦的地区开始自己的志愿者工作,刘俊材的回答简洁明快。

  刚到互助和泽库时,条件十分艰苦,住处没有卫生间、没有水、没有洗澡间,也没有暖气,但是他重在奉献,不给当地提任何条件,正是在这种不做任何挑剔、重在支援工作的心态下,他以苦为乐,做了很多法律咨询和援助工作,从而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事对他的充分认可。

  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志愿者精神爱岗敬业为本职,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克服高原反应、饮食习惯、语言障碍等种种困难,扎实工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和贡献,为当地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法律事务、突发事件、信访的处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办理援助案件中,他格尽职守,踏遍雪山调查取证,行走千里主张正义,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执业理念,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冲突和动荡。

  他大力宣传法律,积极投身到农村、牧区、学校、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讲座。在向农村、牧区普法宣传时,把工作重点深入到偏远和脑山地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进行法律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氛围,使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在当地家喻户晓。

  倾心提供援助 替贫弱者撑腰

  两年的志愿工作,刘俊材尽心尽力认真办理了众多法律援助案件,使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实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以“爱与奉献”的理念通过非诉讼代理,成功平息一起因建筑承揽致人死亡赔偿的敏感性典型案例;他“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十三天非诉讼调解,使当事人获赔二十七万多元;他坚持“以和为贵”调解理念,援助上诉,使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多选巴改判缓刑;他尽心尽力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当事人通过先予执行实现了权益……

  2009年10月16日,互助县丹麻镇村民张某经土建包工头曾某介绍,承揽了由曾某承建马某楼房的屋顶防水工程,当时曾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屋顶防水工程由张某包工包料,按每平方米十三元结算”。因张某没有钱买材料,曾某先付了1000元给张某。次日张某就到马某的屋顶做防水作业时,不慎从屋顶掉下,经抢救无效死亡。马某以张某包工包料为由拒绝赔偿,曾某同样以其仅是介绍人为由拒赔。在无奈之下,张某的哥哥与马某签订了一份“由马某一次性支付现金一万元作为死者家属的困难补助费,此后,死者家属不得主张民事赔偿”的《赔偿协议书》。在死者张某后事处理完毕后,死者亲属又以赔偿数额太少为由,聚集十来人找马某理论。对此,张某哥哥担心事态进一步恶化,这时,他想到了求助于法律援助。

  刘俊材受理此案后,感到本案具有敏感性,如果处理得不及时,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接受委托后,他立即到出事地点观察了现场,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取证。为了让申请人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使得这起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先后五次以“爱与奉献”的理念耐心细致地做马某、曾某等人思想工作,组织双方三次面对面协商,双方于2009年11月17日达成了由马某赔偿40000元、曾某赔偿21500元的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协议,使身陷困境的申请人终于及时拿到了赔偿款。这件具有敏感性的纠纷最终在他的努力得到圆满地解决。

  2010年8月,泽库县一名当事人参智多杰于骑摩托车被同方向行驶的西宁小轿车碰撞致多处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五万多,肇事对方仅仅支付了七千多元,四万多元的医疗费向个人高利贷借款治疗。2011年5月30日上午,参智多杰由人扶着来要求提供法律援助。

  刘俊材经过调查了解到保险凭证被肇事者的债权人拿走,不在肇事者本人手上,无法提供保险凭证和投保线索。交警对保险凭证也没有查证。于是,他乘车到100多公里远的牧区查看小轿车。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肇事车上查到了承保公司和保险单号。经电话核对后,刘俊材律师立即提交追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公司为被告的申请,并变更诉讼请求。然后,又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50000.00元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使当事人通过先予执行实现了权益。

  两年来,刘俊材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律师执业理念,用真诚和无私的奉献爱抚了受援群众的心灵,通过他的技能和热情谱写了公平与正义,在这高寒缺氧的高原上结下了法律援助的累累硕果。据统计,他共办理法律援助各类案件4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5件,民事诉讼法律援助11件,行政诉讼法律援助1件,非诉讼民事调解25件,行政听证程序1件。解答法律咨询(包括来电12348)380多人次。主要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相邻、赡养、子女抚养以及家庭暴力等方面的纠纷。受援人数510多人(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为受援人节省律师代理费26万多元,为法院节约办案成本8万多元,挽回经济损失(受援人获得经济利益)280余万元。

  为政府分忧 促社会和谐

  在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的同时,刘俊材还将服务的触角伸向政府部门的信访和决策问题中。亲自参与泽库县多起信访案件处理的刘俊材对志愿服务作出了自己的定位,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作用!

  海拔3750米高的泽库县是无律师县。2010年8月10日,泽库县麦秀镇尕让村20名牧民到青海省政府集体上访,由县委副书记郭代亲自去省政府接回。刘俊材律师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提出的处理意见,郭代副书记感到十分满意。这使20名上访牧民间接受援而免受“法律制裁”。合理有效地地处置了这起上访事件。

  2010年8月26日上午八时许,泽库县的一个公司聚集全体职工几十个人,并把20余辆汽车、装载机摆放在县政府院内和大门口,堵塞县政府,进行示威。对此,县政府根据刘俊材律师的意见,果断依法实施应对措施,取得良好处理以及善后效果。

  泽库县麦秀镇尕让村六社村民由于与本村一、五、七社虫草采集纠纷,从2002年开始进行了长达十年的多级上访,县政府将该上访材料交给刘俊材律师拟定答复意见。接到任务后,刘俊材通过调研,依据现行有关法规草拟的《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泽库县麦秀镇尕让村六社信访事项答复意见》。该意见实施后得到村民良好反馈,使尕让村的村民合法采挖虫草,至此为长达十年集体多级上访采集虫草争议事项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在志愿工作当中,刘俊材律师根据泽库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草拟的《关于做好我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泽政法〔2010〕21号文件将该通知下发到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政法各部门,对推动泽库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工作创新得到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肯定,并在业内予以了大力宣传和推广。

  担当传承先锋提升法援水平

  “志愿服务不仅仅是办理几起法援案件,更多的是要为服务地寻找并建立起一套机制,真正使无律师县法援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当我们离开时,一切都不会因此而戛然而止。”对于志愿服务,刘俊材考虑最多的是经验的积累与效应的延续。

  刘俊材律师在服务期间,不但案件办得好,而且把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办案技巧,毫无保留地通过讲座、实务传授给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不懂的法律知识又耐心辅导,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对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有了明显的提升。

  两年来,刘俊材在尽心尽责做好志愿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深入基层,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他走村入户,联合当地政府、村委会共为当地农村进行法律宣传近50次,到学校、单位集中普法讲座12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授课培训18次,为当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3次,培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6人。可以说,他的时间全部用于了法律事务和知识的宣传工作当中了。

  舍小家为大家 无悔志愿之路

  2010年10月4日,就在刘俊材一心投入于法律援助事业之时,刘俊材远在江西信丰县大阿镇的老家突来传来消息:已经身患白血病3年多的儿子刘智明,病情突然加重住院,生命垂危。此事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后,律师等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大家共同为这位执著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好人捐款捐物;与此同时,他的困难也被全国各地同行关注,来自全国各地的法援同行们的爱心纷纷涌向刘俊材。如今,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刘俊材儿子的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

  刘俊材说,他从来没有对自己从事的法律援助工作感到过丝毫的后悔,“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喜爱打抱不平,替人伸张正义,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但在谈到孩子病情时,刘俊材的神情充满无助和感叹。他说,在去泽库县开展志愿者行动之前,已有不少同行劝我尽早“转型”——在赣州办几年“实惠”点的案子,发家致富起来。也许是性格使然,刘俊材还是不辞邀请,义无反顾地前往了泽库县。

  由于他一直从事着无偿的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几年下来,刘俊材不仅没有赚到钱富起来,还耽误了孩子的治疗时机,孩子病情被一拖再拖,直至现在。为此,作为父亲的他内心备感内疚。

  刘俊材律师不负重托,不辞辛苦,尽职尽力,克服各种困难履行了律师志愿者的职责。通过他的工作创新、热情服务,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人才培养、群众法律意识、执法守法水平等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升,为服务地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志愿律师,放弃了城市的优越生活, 放弃了作为律师的丰厚收入,放弃了和家人的团聚,全身心地扑在服务区域的法律援助事业中,这本身就是对志愿者律师的最好诠释。两年的志愿工作我无怨无悔,以后我还将继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希望还能在火热的服务生涯中,让自己获得升华,让弱势群体得到实惠。”对于未来自己的发展方向,刘俊材信念坚定。他服务期满回到江西赣州市后,仍然与服务地的司法和法律援助人员保持联系,仍然以强烈的使命感为服务地法律援助事业献计出力,仍然风风火火投入在法律援助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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